一、本中心已於113年5月9日(四)召開112-2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審查會議,並經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課程委員會議決議通過16門遠距教學試辦課程,請參閱附件1。
二、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執行說明:
1.有關遠距教學方式彙整簡述如下:
(1)非同步遠距教學(非同步上課及事先錄製教材):
a.遠距教學試辦週次須將課程單元目標公告於Moodle數位學習平臺之週次,引導學生課程學時之學習規劃。
b.教師於當週上課前二天須提供每學分至少30分鐘之錄影後製教材(凡課程有境外生修習或有本校學生於境外修習之遠距教學試辦課程每節至少 40 分鐘錄影後製教材為原則),其餘時間實施教學評量(如線上測驗及線上作業),且教師需於線上提供簡單回饋、開闢網上討論區進行互動討論等學習活動或其它相關可呈現學生學習歷程之資料,並放置於數位學習平臺(Moodle)保存其記錄,供日後檢核。
(2)同步遠距教學(即時視訊同步上課):透過視訊會議軟體進行線上即時互動教學。授課時須全程錄影及將授課影片上傳至數位學習平臺(Moodle),供日後檢核。
2. Moodle數位學習平臺相關操作方式請參考以下網址:
三、為維護遠距教學授課品質,敬請遠距教學試辦課程授課老師協助配合下列事項:
113-1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執行之時程及規範可參考《113學年度第1學期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執行須知》(如附件2),另簡要說明如下:
1.同步及非同步遠距教學授課週次異動申請:
(1)開學第一週教師與學生做課程說明後,如需調整課程授課之安排者(同步及非同步遠距教學實施週次),請授課教師於開學第二週09/20(五)下午5點前,通知所有修課學生並繳交「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課程週次異動申請表」,第三週09/23(一)起,若授課教師仍有課程異動之必要,請於異動七日前通知所有修課學生,詳細作業程序請參閱「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執行須知」(如附件2)之「異動」說明填寫「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課程週次異動申請表」(如附件3)。
(2)申請表須填寫異動前及異動後之面授及遠距教學週次,並填寫異動之原因。僅填寫需異動之週次即可。請授課教師須確實公告異動後之同步、非同步遠距教學授課週次於Moodle數位學習平台,並附上通知修課學生週次異動之佐證文件(如FB、LINE、Mail、Moodle等截圖或其他公告文件)。
2.期末成果報告繳交:
依據「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實施要點」(如附件4) ,線上同步及非同步遠距教學檢核之標準如下:
遠距教學
授課類型
|
注意事項
|
共同
(同步+非同步)
|
1.需於Moodle數位學習平臺公告該週之單元目標,引導學生課程學時之學習規劃。(其單元目標已請教師填寫於遠距教學試辦課程申請表-單元教學教材呈現,請教師將之公告於Moodle數位學習平臺)
|
2.請勿僅呈現PPT或教材,卻無授課影片。
|
3.同步教學時應視學生出席與否,非同步教學時視學生有無參與教師交付的學習任務,授課既定時間「一週內」於校務行政系統登載學生出席狀況。
|
4.教育部來函轉知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如附件5),授課教師可自行參閱。
|
同步遠距教學
|
1.授課時須全程錄影。
|
2.未使用Moodle平臺同步教室系統者,應於教學後一週內將同步遠距教學授課影片上傳至數位學習平臺(Moodle)。
|
非同步遠距
教學
|
1.需於當週上課前二天須提供每學分至少 30 分鐘之錄影後製教材(凡課程有境外生修習或有本校學生於境外修習之遠距教學試辦課程每節至少 40 分鐘錄影後製教材為原則),其餘時間實施教學評量(如線上測驗及線上作業)、互動討論等學習活動或其它相關可呈現學生學習歷程之資料。
|
2.針對學生之教學評量(如線上測驗及線上作業)、互動討論等學習活動評分及提供回饋。
|
(1)113-1遠距教學試辦課程成果報告書(如附件6),請於113年12月30日(一)下午5點前經開課單位主管核章後,繳交至教學發展中心(W404)。
(2)成果報告書之佐證圖片以Moodle數位學習平臺之畫面截圖為原則。
另提供Moodle數位學習平臺課程教材置放範例參考(如附件7)。
相關規則請參閱附加檔案「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實施要點」(附件4)。
附件1-113-1遠距教學試辦課程通過名單.pdf
附件2-113學年度第1學期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執行須知.pdf
附件3-113-1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週次異動申請表.odt
附件4-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實施要點-1130515教務會議通過.pdf
附件5-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pdf
附件6-113-1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成果報告書.odt
附件7-課程教材置放範例參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