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老師順利執行114-1學期遠距教學課程,並提供擬申請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課程之相關執行說明與表單要求,敬請老師留意以下要點與提醒。
114-1遠距教學課程執行之時程及規範,可參考《114學年度第1學期遠距教學課程執行須知》(附件1)。
一、課程執行說明與注意事項:
(一)課程安排調整:第一週教師與學生進行課程說明後,如需調整課程安排,並異動遠距教學課程之實施方式:
1.請於異動七日前通知所有修課學生,及確實公告異動後之非同步、同步遠距教學授課週次於「校務行政系統」及「Moodle數位學習平臺」。
2.異動二日前將「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課程週次異動申請表」(如附件2)繳至教發中心(W404)。
(二)教師請假規範:若授課教師因故請假,仍須依教務處之規定辦理請假,並於七日前至校務行政系統「老師專區/教師(請假)調補課申請」登錄辦理。
(三)遠距教學課程如遇國定假日:
1.建議採非同步教學。
2.點名系統不會自動產生點名單,教師須自行新增點名單。
(三)遠距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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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距教學課程 |
擬申請數位學習課程認證之課程 |
同步教學 |
須全程錄影 |
於課程中保留學習者參與畫面;若因技術限制無法即時呈現,建議於影片首頁以後製方式補充相關畫面,以提升互動之真實性。 |
其他 |
影片或簡報中加入明確之重點提示,強化學生之學習聚焦與記憶效果。 |
(四)影片加註字幕:依教育部指示,未來所有遠距教學課程(同步與非同步)皆須加註字幕,以強化數位學習與無障礙設計。經初步調查:
●舊生初選結果顯示,目前遠距課程暫無聽障學生修課。
●新生尚未完成選課,未來可能會有聽障學生修讀遠距課程。
因此,114學年度暫不強制全面加註字幕,但建議老師可視課程規劃提前準備字幕,以便未來有聽障學生修課時,能快速提供無障礙資源。
為因應未來需求,教發中心將:
1.提供字幕製作工作坊與操作培訓,協助老師與TA熟悉工具與流程。
2.校內W200教室已提供Premiere Pro軟體,可用於影片剪輯與字幕編修。軟體之操作手冊將另行公告。
二、期中、期末表單繳交時程與要求:
1.依據「南華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如附件3),敬請老師配合期中及期末須繳交表單等羅列如附加檔與下文:
第十二條 |
開設遠距教學課程之教師須於校訂期中考週後一週內繳交遠距教學課程期中報告,當學期結束後一週內教師須繳交期末成果報告及遠距教學課程評鑑表,由教發中心分別召開「遠距教學委員會」審查期中報告、期末成果報告與評鑑表,檢討其教學成效。評鑑結果將作為日後教師申請開課之參考,其評鑑表由教發中心至少保存五年,以供日後查考。 |
2.繳交文件及時程如下:
課程
類別 |
繳交時間 |
須繳交文件 |
附件編號 |
繳交
形式 |
說明 |
遠距教學課程 |
114/11/14(五)
下午5點前 |
遠距教學課程期中成果報告 |
附件4 |
Word檔 |
課程前九週之單元教材、學習過程與評量、學習活動與成效報告 |
115/02/06(五)下午5點前 |
1.遠距教學課程期末成果報告 |
附件5 |
Word檔 |
教發中心審查期末成果報告與評鑑表,以評估教學成效 |
2.遠距教學課程評鑑表及附上佐證資料 |
附件6 |
Word檔及紙本 |
3.遠距教學課程教學計畫表 |
|
Word檔及紙本 |
依實際授課日期及課程內容更新為最終修訂版 |
擬申請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課程 |
114/11/14(五)
下午5點前 |
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自評表暨佐證資料 |
附件7 |
Word檔 |
課程前九週之課程內容,免除部分規範(3-1、3-2、4-3、4-4、5-3、5-4、5-5) |
115/02/06(五)下午5點前 |
1.遠距教學課程期末成果報告-簡略版 |
附件5-1 |
Word檔 |
採用簡略版「期末成果報告」,「評鑑表」僅需填寫每個項目的自評分數。 |
2.遠距教學課程評鑑表-簡略版 |
附件6-1 |
Word檔及紙本 |
3.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自評表暨佐證完整資料 |
附件7 |
Word檔 |
「自評表」須完整呈現,如備註說明。 |
備註:
1.擬申請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之教師,因「自評表」所附之佐證資料填寫要求相對嚴格,需完整呈現以符合教育部認證標準。為配合教育部遠距教學課程評鑑,「期末成果報告」及「評鑑表」仍須繳交。對於提交數位課程認證之課程,可採用簡略版「期末成果報告」,「評鑑表」僅需填寫每個項目的自評分數,無須額外提供完整佐證資料,以降低教師負擔。
2.檢附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自評表」為114年度第2梯次版本,目前教育部網站尚未公告115年度第1梯次之自評表,待教育部公告後,將再提供最新版本給教師使用。
三、其他:
(一)著作權法相關規範:
依據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授課教師可參閱「遠距教學合理技術措施指引」(附件8),以確保教學內容合法使用。
(二)Google Meet錄影申請:
若課程需使用Google Meet進行同步教學並錄影,請依照以下途徑向圖書資訊處申請Google Meet教育版權限。
1.進入電子公文系統(https://edoc.nhu.edu.tw/tw/),點選「新增簽核」。
2.選擇「圖書資訊處申請表單」→「08.教職員校務系統帳號/電腦開通申請單(NHU-ISMS-2-013-01B)」。
3.填寫「申請用途」,於「帳號申請」欄位勾選「Google Meet申請」,並填寫相關資料。
(三)EverCam錄製工具申請:
若授課教師欲使用EverCam錄製教學影片,請填寫線上「EverCam軟體授權申請表」(網址:https://reurl.cc/WAyydD),經本中心審核通過後,將寄發授權序號、授權啟用碼及安裝方式說明書。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分機1961,張巧宜助理),或來信至chiaoyi@nhu.edu.tw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