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4/16
【遠距教學】114學年度遠距教學課程(18週)開放申請
為持續推動優質數位學習環境,本校114學年度「遠距教學課程(18週)」即日起開放申請!
誠摯邀請有意規劃遠距課程的教師於截止日前提出申請,相關資訊與文件已整理如下,敬請參考與配合。
一、遠距教學課程定義:
1.遠距教學課程:指單一科目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以「遠距教學」方式進行。
2.遠距教學:指師生得透過通訊網路、電腦網路、視訊頻道等輔助傳輸媒體,以互動方式進行之教學。授課方式包括「非同步」與「同步」,授課時數包括課程講授、師生互動討論、測驗及其他學習活動之時數,每一學分應授滿十八小時;並應於學習管理系統上進行教學。
3.非同步遠距教學:主要透過網路學習管理平台進行,教師預先上傳教材,學生依時間自主學習。
4.同步遠距教學:主要採網路視訊系統進行,即時授課。
二、申請資訊與流程:
1.申請對象:本校專任教師為原則,必要時得聘兼任教師。
2.申請文件:教師請備妥以下三份文件:
(1)「遠距教學課程教學計畫表」(附件1)
(2)「遠距教學著作權切結書」(附件2)
(3)「遠距教學課程內容授權同意書」(附件3)
3.申請時間:每年4月提出次一學年度之開課申請。
4.審核流程:
(1)教師填寫申請文件(附件1~3)
(2)開課單位(系所、學位學程、中心)課程委員會初審
(3)院級課程委員會審議
(4)教發中心「遠距教學委員會」審查
(5)校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始得開授。
※提醒:各階段繳件時程請依所屬單位公告為準。
5.公告:核可開設之「遠距教學課程」將由教發中心以E-mail通知。
6.學分數限制:學生修習之遠距教學課程總學分數,不得超過畢業總學分數1/2(數位學習專班學生不在此限)。
※若已超過畢業總學分的1/3而未超過1/2者,開課單位應於開課前一學年完成整體開設規劃,並填寫「遠距教學課程開設及品質確保相關規定檢核表」,由系(所、學位學程、中心)、院級課程委員會審議,經本中心「遠距教學委員會」審查,送校課程委員會通過後,由教務處依教育部規定期程報部審查核准後,始得開設。
三、相關補助:
1.教學助理補助:
(1)上學期:3月至6月
(2)下學期:9月至12月
2.數位教材製作補助:可申請補助用於課程內容數位化之相關支出。
3.授課鐘點加成:若教師當學期已滿足基本授課鐘點,其超出鐘點依當學期開設遠距教學課程之學分數給加成鐘點。
(1)一學分課程:以1.1倍計
(2)二學分課程:以1.3倍計
(3)三學分課程:以1.5倍計
四、課後結案作業:
1.期中報告:請於期中考週後一週內繳交。
2.期末結案文件:學期結束後一週內繳交「期末成果報告」與「遠距教學課程評鑑表」。
3.委員會審查:教發中心將召開「遠距教學委員會」審查相關報告,評鑑結果將作為日後教師申請開課之參考。
五、注意事項:
1.每位教師每學期得開授一門「遠距教學課程」(不含合開及通過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之課程)為原則,其他特殊情事需經「遠距教學委員會」審議通過。
2.遠距課程授課方式及時數之比例原則:
(1)實體面授教學佔總授課時數1/9以上
(2)非同步教學佔總授課時數1/2以上
(3)同步教學佔總授課時數1/6以上
3.教師採遠距教學方式之課程每學分含面授及遠距互動(課程講授、師生互動討論、測驗及其他學習活動之時數),應授課十八小時,並將教材置於Moodle數位學習平臺。
4.實施非同步教學週次,須於Moodle數位學習平臺呈現單元學習目標及學習時數,以引導學生自主學習。
5.非同步授課的影片錄製,每節應至少30分鐘,其餘時間實施教學評量(如線上測驗及線上作業)、互動討論等學習活動或其它相關可呈現學生學習歷程之資料,並放置於Moodle數位學習平臺。
6.同步教學上課內容需全程錄影,應於教學後一週內將同步遠距教學資料上傳至Moodle數位學習平臺。
7.為協助授課教師妥善規劃課程週次,請參閱附件「南華大學114學年度行事曆」。
六、法規依據:
1.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2.教育部「大專校院數位學習課程實施成效檢核作業說明」
3.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指標及評定規準」
4.「南華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
附件1-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課程教學計畫表-114年4月版.odt
附件2-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著作權切結書-114年4月版.odt
附件3-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課程內容授權同意書-113年10月版.odt
南華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修正稿)-提案至1140423教務會議修正.pdf
南華大學-114學年度行事曆(上下學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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