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4/16
【遠距教學試辦】114學年度第1學期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即日起開始申請
 
各位院/中心及系所/學程助理 您好:
 
114學年度第1學期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即日起開始申,授課教師得基於教學、任務或其他需求,於課程中實施4至6週次的非同步及同步遠距教學。此試辦課程不配置教學助理及相關經費補助。
有關申請事宜,請各院、通識中心及系所/學程另行轉知所屬教師。
 
ㄧ、申請資訊與流程
1.申請對象:本校專兼任教師
2.實施方式:
教師於次學期18週次課程中,自行規劃46週次進行遠距教學,需包含非同步(至少兩次)及同步(至少兩次)授課方式,搭配本校Moodle數位學習平臺進行課程教學考量修課人數於開學初期仍可能變動,建議遠距教學週次規劃於第5週後實施。
3.授課方式分為二類:

(1)非同步遠距教學(非同步上課並事先錄製教材)
a.遠距試辦週次須將課程單元目標公告於Moodle數位學習平臺之週次,引導學生課程學時之學習規劃。
b.教師於當週上課前二天須提供每節至少30分鐘之錄影後製教材,其餘時間實施教學評量(如線上測驗及線上作業),且教師需於線上提供簡單回饋、開闢網上討論區進行互動討論等學習活動或其它相關可呈現學生學習歷程之資料,並放置於Moodle數位學習平臺保存其記錄,供日後檢核。
(2)同步遠距教學(即時視訊同步上課)
  透過視訊會議軟體進行線上即時互動教學。授課時須全程錄影及將授課影片上傳至Moodle數位學習平臺,供日後檢核
4.申請流程:
(1)教師申請遠距教學試辦課程,請教師填妥申請相關表件(附件一至三)並由所屬系所及院、通識教育中心彙整課程資料。
(2)經系、院級課程委員會議審查通過後,請於114430()下午5點前,將下列資料完整送至本中心審查:
a.遠距教學試辦課程申請表(請下載最新檔案,如附件一)
b.遠距教學試辦課程著作權切結書(如附件二)
c距教學試辦課程內容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三)
d.遠距教學試辦課程清單(如附件四)
e.系、院級課程委員會議紀錄
5.課程申請內容檢核重點:請各系所及學院於召開課程委員會會議前,先行檢核授課教師所填寫之「遠距教學試辦課程申請表」,確認是否符合以下規定:
(1)教師是否規劃4至6週次之遠距教學,其中非同步及同步教學各至少2
(2)申請表中「肆、單元教學教材呈現」之「單元教材內容」所填列之課程時數應符合下列規定:
a.非同步遠距教學:每節課至少提供30分鐘之錄影後製教材,其餘時間安排教學評量(如線上測驗及線上作業等)。
b.同步遠距教學:每節課應有50分鐘之即時視訊教學內容。
 
*各院資料提交項目與時程如下,並將電子檔寄至makiai520@nhu.edu.tw信箱。

序號 資料名稱 資料型態 提交時間
1 各申請課程之「遠距教學試辦課程申請表」 電子檔(Word)
紙本資料
4/30(三)
下午5點前
2 各申請課程之「遠距教學試辦課程著作權切結書」 □電子檔
紙本資料
3 各申請課程之「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內容授權同意書」 □電子檔
紙本資料
4 遠距教學試辦課程清單 電子檔
□紙本資料
5 系級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電子檔
紙本資料
6 院級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電子檔
紙本資料
 
 
二、課後結案作業
依據「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實施要點」第四點第五項規定:教師須於期末前一週內繳交「遠距教學試辦課程成果報告書」。如授課教師,未依規定繳交成果報告書等相關資料,則取消次一學期申請之權利。

三、法規依據及課程規劃參考資料
1.相關規則請參閱附加檔案「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實施要點」(如附件五)。
2.為協助授課教師妥善規劃課程週次,請參閱「南華大學114學年度行事曆」(如附件六)。
 
各院資料繳交時程得依院內課程委員會實際召開時間彈性調整,惟最遲不得超過430日截止時間
如需協調或有其他任何問題,亦請與教發中心聯繫(分機1921)
謝謝


 附件一、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申請表-114年4月版.odt
 附件二、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著作權切結書
-114年4月版.odt
 附件三、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內容授權同意書
-114年4月版.odt
 附件四、114-1遠距教學試辦課程清單.odt
 附件五、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實施要點-1131210教務會議通過.pdf.
 附件六、南華大學-114學年度行事曆(上下學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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