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5
【教學實踐】114學年「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114年度「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注意事項說明簡述如下:
1.113年11月21日(四)0:00~12月9日(一)23:59,教師請至系統填寫計畫申請書,並上傳學校。(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申請系統:請點選)
2.教育部113年10月25日辦理徵件說明會,相關簡報已放置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專案辦公室網站最新消息專區:請點選。
3.檢附研究倫理初步判定參考原則,提供老師於撰寫計畫時,自行檢核研究內容,判斷是否涉及人體研究法。
補助經費說明:
1.為鼓勵教師投入創新教學研究,提高教研人員待遇,自113年度起,調增本計畫主持人費用至每人每月最高1萬2千元。
2.提高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內博士生兼任教學助理或研究助理費用措施:
(1)113年度起,補助計畫內博士生擔任教學實踐研究兼任教學助理或研究助理之薪資,由目前每月3千至5千元,增核至1萬元。學校聘用博士生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薪資標準,如低於1萬元者,應先行修正校內規定,始得適用。
(2)計畫內如有聘任博士生擔任教學助理或研究助理需求,請於申請時,於計畫書及經費表內載明聘用助理之期程、人事費用及工作內容等,該項經費不受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作業要點第8點及第9點第2款「補助額度」之限制範圍,亦不核計行政管理費。
(3)審核通過之案件,本部將一併核撥全數費用(包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經費及增核博士生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經費),如教師未於計畫申請時編列,事後將不予補助。
(4)受補助者須為在學博士生,且未於其他公私立機關(構)從事專職全時有給職工作者,留職停薪期間不在此限。本項補助款為專款專用,學校應實際審核經費支用,如有未按職級及期程聘用者,經費不得流用,應全數繳還教育部。學校於辦理核結時,需檢附博士生兼任教學/研究人員清冊等佐證資料報部。
附加檔案:
1.附件1-114年度計畫徵件說明與計畫書格式(採線上填寫申請)
2.附件2-計畫審查評分項目表
3.附件3-研究倫理審查初步判定參考原則
4.附件4-113年1月1日起適用勞健保投保薪資分級表
附件1-114年度徵件說明與計畫書格式.odt
附件2-計畫審查評分項目表.pdf
附件3-研究倫理審查初步判定參考原則.pdf
附件4-113年1月1日起適用勞健保投保薪資分級表.pdf
補充說明:
依據勞動部公告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90元,故工讀金請以時薪190元編列之。
另,因勞動部尚未公告114年勞健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目前提供老師「113年1月1日起適用勞健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以利編列經費,計畫經教育部審查通過後,可再調整經費,屆時請以勞動部公告版本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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