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4
【提升自覺學習成效回饋獎勵】113學年度第1學期南華大學經濟不利學生提升自覺學習成效回饋獎勵申請相關事宜。
各位同學 您好:

本校為鼓勵經濟不利學生自發性學習,以提升學習動機及自覺學習,請踴躍提出「提升自覺學習成效回饋獎勵」申請,
自覺學習科目請以系必修、選修以及跨領域學分學程課程為原則。
教發中心將依據學生之進步成績及繳交資料進行審查,獲獎者給予優等獎勵金5000元,甲等獎勵金3000元、乙等獎勵金1500元。

*獎勵名額不限

*相關辦法請參閱附加檔案「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辦法」。

提出申請之學生請參閱以下規定:

一、申請對象:經濟不利學生,如通過學雜類費減免或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皆可申請。

二、實施方式:
1.每位學生每學期限申請一門學系必、選修科目。
2.前測:接受教學助理輔導先需至教發中心進行學習前測(11月1日星期五前)
3.後測:接受教學助理輔導再至教發中心進行學習後測(114年1月3日星期五前),並於受輔導需填寫「教學助理輔導紀錄表」。

三、相關資料繳交時間:
 
1.學生請於期中考後,先讓授課老師填寫期中考成績及簽章,於11月29日(星期五)前複印一份「學習前後單科成績證明」至教發中心留存

2.114年1月3日(星期五)前繳交下列資料:
(1)各項獎勵申請表【如附表1】
(2)教學助理輔導紀錄表【如表2】
(3)學習心得(需撰寫300字以上)及活動照片2張【如表3】
(4)授課教師或導師輔導紀錄(事先請授課教師或導師撰寫20字以上)【如附表4】

3.上述學習心得(需撰寫300字以上)及活動照片2張(如表3),電子檔請另mail至承辦人員信箱 (makiai520@nhu.edu.tw)以備查。
 
4.114年1月15日(星期三)前:配合本學期期末考,目前暫定於114/1/15(三)前繳交「單科成績證明(含心得著作授權同意書)」(即期中及期末考成績,如附表5)。(繳交時間屆時以本中心實際公告為主)

五、各項獎勵申請需參與項目為兩個面向以上之輔導機制(包括學業面、職涯面、就業面、培力面及生活面),
而「提升自覺學習成效回饋獎勵」屬於學業面,請再另外參加其他面向並完整繳交資料,始得發放獎勵金。
請參考產職處公告:https://lurl.cc/dLpAhp



 附表1: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各項獎勵申請表.odt
 附表2: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教學助理輔導紀錄表.odt
 附表3: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習心得及活動照片.odt
 附表4: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授課教師或導師輔導紀錄.odt
 附表5: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單科成績證明(含心得著作授權同意書).odt
 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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