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您好:
本校為鼓勵經濟不利學生自發性學習,以提升學習動機及自覺學習,
自覺學習科目請以系必修、選修以及跨領域學分學程課程為原則。
教發中心將依據學生之進步成績及繳交資料進行審查,
~~獎勵名額不限
~~相關辦法請參閱附加檔案「
提出申請之學生請參閱以下規定:
一、申請對象:經濟不利學生,如通過學雜類費減免或懷孕學生、
二、自覺學習方式:可依下列方式擇一方案實施自主學習。
1.接受教學助理輔導前,先至教發中心進行學習前測。
2.學生參與「學習中心共學共享」學習:
(1)學生參與產職處「學習中心共學共享」自主學習徵選,
(2)經前測施測並勾選「學習中心共學共享」自主學習項目後,
三、實施方式:
1.每位學生每學期限申請一科目。
2.前測:學生至「學習中心共學共享」學習或接受教學助理輔導前
3.後測:參與 「學習中心共學共享」學習或接受教學助理輔導後或再至教發中心進
並於參與「學習中心共學共享」學習期間填寫「自主學習紀錄表」
四、相關資料繳交時間:
1.學生請於期中考後,先讓授課老師填寫期中考成績及簽章,於1
2.12月15日(星期五)前繳交下列資料:
(1)各項獎勵申請表【如附表1】
(2)教學助理輔導紀錄表或自主學習紀錄表【如表2】
(3)學習心得(需撰寫500字以上)及活動照片6張【如表3】
(4)授課教師或導師輔導紀錄(
(5)心得分享授權同意書(
3.上述學習心得(需撰寫500字以上)及活動照片6張(
4.113年1月16日(星期二)前:配合本學期期末考,
(繳交時間屆時以本中心實際公告為主)
五、各項獎勵申請需參與項目為兩個面向以上之輔導機制(
而「提升自覺學習成效回饋獎勵」屬於學業面,
若參與單一面向之輔導機制,則無法發放獎勵金。
請參考產職處公告:https://lurl.cc/
附表1: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各項獎勵申請表.odt
附表2: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教學助理輔導紀錄表及自主學習紀錄表.odt
附表3: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學習心得及活動照片.odt
附表4: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授課教師或導師輔導紀錄.odt
附表5: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單科成績證明(含心得著作授權同意書).odt
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辦法-1120710行政會議通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