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6
【遠距教學】110學年度第2學期遠距教學課程期中、期末成果報告及課程評鑑表相關事宜
一、110-2遠距教學課程執行之時程及規範可參考《110學年度第2學期遠距教學課程執行須知》(如附件1)。
 
二、依據「南華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如附件2),敬請老師配合期中及期末須繳交表單等羅列如附加檔與下文:

第十二條 開設遠距教學課程之教師須於期中考後一週內繳交遠距教學課程期中報告,教發中心得召開「遠距教學委員會」審查;當學期結束後教師須繳交期末成果報告及完成評鑑,評鑑表須經由開課單位課程委員會初審後送教發中心,並由教發中心召開會議檢討其教學成效。評鑑結果將作為日後教師申請開課之參考,其評鑑表由教發中心至少保存五年,以供日後查考。
 
()「授課教師」配合事項如下:
1.配合「107大專校院數位學習課程實施成效評鑑指標」,故修訂南華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請參閱本辦法第十二條),為檢討遠距教學成效,請授課教師填寫遠距教學課程期中成果報告(如附件3)、遠距教學課程期末成果報告(如附件4)、遠距教學課程評鑑表及附上佐證資料(如附件5)等三項資料,「遠距教學課程評鑑表」先送至開課單位課程委員會初審。
2.「遠距教學課程期中成果報告」請授課教師於
111/4/27(三)下午5點前將電子檔寄至chiaoyi@nhu.edu.tw,以利召開遠距教學委員會。
()「開課單位」配合事宜如下:
1.依據第十二條之規定,請開課單位召開課程委員會議,針對授課教師所填之自我檢核分數、佐證資料、教材內容與設計適切性、及每週教學內容呈現方式適當進行初審。
2.開課單位於
111/7/8(五)下午5點前將以下紙本資料(含電子檔,請勿轉成PDF檔)送至教發中心(W404),故教師繳交資料時間由開課單位視會議召開時間通知授課教師。
(1)遠距教學課程期末成果報告
(2)遠距教學課程評鑑表及佐證資料
(3)開課單位課程委員會議紀錄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分機1961,張巧宜助理),
或來信至chiaoyi@nhu.edu.tw信箱。


 附件1-110學年度第2學期遠距教學課程執行須知1110329.pdf
 
附件2-南華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1101208教務會議通過.pdf
 
附件3-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課程期中成果報告-1110303修改版.odt
 
附件4-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課程期末成果報告-1110303修改版.odt
 附件5-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課程評鑑表-1110413(對應指標).odt
Go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