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24
【遠距教學】112學年度第2學期遠距教學課程執行須知、期中、期末成果報告及課程評鑑表相關事宜
一、112-2遠距教學課程執行之時程及規範可參考《112學年度第2學期遠距教學課程執行須知》(如附件1)及《112學年度第2學期遠距教學課程執行注意事項說明會簡報》(如附件2)。
 
二、非同步及同步遠距教學週次異動申請:
(一)第三週(3/4),若授課教師仍有課程異動之必要,請於異動七日前通知所有修課學生,及確實公告異動後之非同步、同步遠距教學授課週次於校務行政系統及Moodle平臺,並於異動二日前繳交「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課程週次異動申請表」(如附件3)至教發中心(W404)。
(二)週次異動申請表須填寫異動前及異動後之面授及遠距教學週次,並填寫異動之原因。請授課教師附上通知修課學生週次異動之佐證文件(如FB、LINE、Mail、Moodle等截圖或其他公告文件)。
(三)遠距教學課程如遇國定假日,建議採非同步教學,若授課教師因故請假,仍須依教務處之規定辦理請假,並於七日前至校務行政系統「老師專區/教師(請假)調補課申請」登錄辦理。
 
三、依據「南華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如附件4),敬請老師配合期中及期末須繳交表單等羅列如附加檔與下文:

第十二條 開設遠距教學課程之教師須於校訂期中考週後一週內繳交遠距教學課程期中報告,當學期結束後一週內教師須繳交期末成果報告及評鑑表,由教發中心分別召開「遠距教學委員會」審查期中報告、期末成果報告與評鑑表,檢討其教學成效。評鑑結果將作為日後教師申請開課之參考,其評鑑表由教發中心至少保存五年,以供日後查考。
※繳交文件及時程:
配合「107大專校院數位學習課程實施成效評鑑指標」,故修訂南華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請參閱本辦法第十二條),為檢討遠距教學成效,請授課教師依下表所列之時程繳交相關文件(依遠距教學課程和擬申請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課程不同屬性),以利召開遠距教學委員會。

繳交時間 遠距教學課程 擬申請數位學習課程認證之課程
113/4/22()
下午5點前
遠距教學課程期中成果報告(Word檔)(如附件5) 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自評表暨佐證資料,其內容以前九週來呈現(免除規範3-1、3-2、4-3、4-4、5-3、5-4、5-5)(Word檔)(如附件8)
113/07/17()
下午5點前
遠距教學課程期末成果報告(Word檔)(如附件6) 1.遠距教學課程期末成果報告-簡略版(Word檔)(如附件6-1)
2.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自評表暨佐證完整資料(Word檔)(如附件8)
113/07/17()
下午5點前
遠距教學課程評鑑表及附上佐證資料(Word檔及紙本)(如附件7) 1.遠距教學課程評鑑表-簡略版(Word檔及紙本)(如附件7-1)
2.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自評表暨佐證完整資料(Word檔)(如附件8)
備註:
1.雖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自評表所附之佐證資料更為詳細,但本校持續要面對教育部遠距教學課程之評鑑,故將提交數位課程認證之課程可填寫簡略版之「期末成果報告」,「評鑑表」僅填寫每個項目的自評分數即可。
2.檢附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自評表」為113年度第1梯次版本,目前教育部網站尚未公告113年度第2梯次之自評表,待教育部公告後再提供給教師。
 
四、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如附件9),授課教師可自行參閱。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分機1961,張巧宜助理),
或來信至chiaoyi@nhu.edu.tw信箱。
 

 附件1-112學年度第2學期遠距教學課程執行須知1130222.pdf
 附件2-112學年度第2學期遠距教學課程執行注意事項說明會簡報-授課教師版.pdf
 附件3-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課程週次異動申請表1110720.odt
 附件4-南華大學遠距教學實施辦法-1120525教務會議通過.pdf




 附件9-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之遠距教學應採取合理技術措施之指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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