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1
【教學能力認證】112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教學能力認證申請作業說明(截止日期:113/03/11止)
教學發展中心依據本校教師教學能力認證實施要點(以下簡稱實施要點)辦理,敬邀完成校內四項教師工作坊領域課程(本校規劃之四大領域研習:課程設計(含大綱)、教材編製(含傳統或數位)、教學教法(含創新或跨領域)、教學評量(含傳統或遠距))或已向本中心提出四大領域校外研習活動認證申請並審核通過,同時符合實施要點第五點內容之教師,申請本校教學能力認證。

請於113年3月11日(一)下午5點前將申請書(如附加檔案)以及相關佐證資料送達教學發展中心。

※說明一:申請書上所有顯示「前兩學期」部分,指的是111-2112-1學期。
※說明二:申請書上之至少6單元教材上傳數位平台部分,為111-2與112-1分別皆需6單元教材上傳,因已實施學年度資料切割,欲查詢111-2上傳之教材請至以下網址:111moodle.nhu.edu.tw,欲查詢112-1上傳之教材請至以下網址:moodle.nhu.edu.tw
※說明三:教學意見平均分數填寫於申請書外,也請將二學期所有課程之平均分數(非填寫單一門課程),如全系或多位老師共開之課程(EX.專題),也一併算入教師個人教學意見分數中。教學意見調查之平均分數,請填寫111-2與112-1之數值
※說明四:教師四大領域研習不限定112-1,111-2的研習紀錄也可列入然認證場次不得重複申請。本中心所舉辦之教師教學能力認證將採教師自主申請。老師可配合校務行政系統網站查閱參與紀錄,以教師權限登入後,點選主功能教師系統/S服務紀錄/個人已報名活動/查詢顯示條件(請選擇已簽到‧已簽退)之項目;亦可以收到之研習證明書作為依據填寫。
※說明五
經107-2、109-1、109-2教師教學能力認證審查會議委員討論後決議如下:
1.課程大綱不屬於課程教材,不可計算為1單元。
2.若教師連續兩週使用同一份課程教材,請教師切割為兩份教材再分別上傳至數位學習平台,否則同一份教材僅以1單元計算。
3.為釐清課程教材各單元教材的疑義,各單元教材以教師自製之教材、教學影片或教具照片等為限,然上述材料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規定。課堂考題、書商製作之PPT、上課須知、期中期末成果報告格式、網址等均不納入單元教材
4.認證資料在本校Moodle系統或校務行政系統已有者,不需檢附資料。
5.教師自行製作的教材可認抵「教材編製(含傳統或數位)」認證項目之研習。

除遞送紙本申請書與相關佐證資料至教發中心,也請一併將申請書E-mail電子檔至承辦人員信箱,以利本中心進行後續審查,選出通過認證之教師。

電子信箱:chiaoyi@nhu.edu.tw張小姐(分機1961)


 112-2教師教學能力認證申請書-空白.odt
 
南華大學教師教學能力認證實施要點-1100419行政會議通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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