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您好:
為協力輔導學習中心共學共享課程,以曾擔任教學助理,
Tutor每月參與學習中心共學共享後,並擔任課程協力輔導,
一、招募對象:以曾擔任教學助理,
經濟不利學生指具本國籍經濟條件較為不利之大學部學生,
1.通過學雜費減免者:
(1)低收入戶學生。
(2)中低收入戶學生。
(3)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5)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6)家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7)原住民
2.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二、受理日期:延長收件至9月28日(四)中午12點止,
三、送件地點:教發中心W404
四、執行期間:暫定10月1日起至12月29日結束止,
(若申請件數不足,將延後調整執行時間,屆時以實際公告為主)
五、執行內容:
1.Tutor每月參與「學習中心共學共享」20小時,
2.Tutor當學期需參加教學助理工作坊2次以上之培訓。
3.錄取後將由產職處另行公告配合「學習中心共學共享」
六、獎勵金:Tutor需填寫「各項獎勵申請表」,且每月參與「
並檢附下列資料,經審查通過後按月給予獎勵金10,000元:
1.活動輔導紀錄證明:當學期參加教學助理工作坊2次以上培訓。
2.Tutor協力輔導時數表(每月達20小時以上) 。
3.Tutor共學共享協力輔導紀錄表。
4.學習中心共學共享課堂活動學習單。
5.學習心得500字以上(含電子檔)。
6.活動照片6張(含電子檔)。
7.授課教師或導師輔導紀錄40字以上。
七、主辦單位:教學發展中心(分機1921)
八、補助單位:高教深耕計畫附錄一
備註:經濟不利學生申請各項獎助學金,需參與兩個面向以上之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