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鼓勵經濟不利學生自發性學習,以提升學習動機及自覺學習,
自覺學習科目請以系必修、選修以及跨領域學分學程課程為原則。
教發中心將依據學生之進步成績及繳交資料進行審查,
~~獎勵名額不限
~~相關辦法請參閱附加檔案「
提出申請之學生請參閱以下規定:
一、申請對象:經濟不利學生,如通過學雜類費減免或懷孕學生、
二、自覺學習方式:可依下列方式擇一方案實施自主學習。
1.受Tutor輔導:可依本學期排定的「Tutor服務時間」
2.學生至「學習中心共學共享」學習:
(1)學生參與產職處「學習中心共學共享」自主學習徵選,
(2)經前測施測並勾選「學習中心共學共享」自主學習項目後,
三、實施方式:
1.每位學生每學期限申請一科目。
2.前測:學生至「學習中心共學共享」學習或受Tutor輔導前
3.後測:參與 「學習中心共學共享」學習或受Tuto輔導後或再至教發中心進行
四、相關資料繳交時間:
1.學生請於期中考後,先讓授課老師填寫期中考成績及簽章,於5
2.6月16日(星期五)前繳交下列資料:
(1)各項獎勵申請表【如附表1】
(2)受Tutor指導紀錄表或自主學習紀錄表【如表2】
(3)活動照片6張【如表2】
(4)學習心得(需撰寫500字以上)【如附表3】
(5)授課教師或導師輔導紀錄(
(6)心得分享授權同意書(
3.上述資料(3)活動照片6張及(4)學習心得,
4.112年7月3日(星期一)前:配合本學期期末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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