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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混成課程】114學年度第2學期混成課程即日起開始申請
各位院/中心及系所/學程助理 您好:
 
為協助教師探索多元教學模式與課程規劃,自114學年度第2學期起,終止遠距教學課程試辦計畫,並轉向推動混成課程,持續引導教師發展線上與實體整合之教學模式。
 
114學年度第2學期混成課程即日起開始申,授課教師以實體面授教學結合遠距教學方式,並於課程中擇2至8週次實施遠距教學授課。此混成課程不配置教學助理及相關經費補助。
有關申請事宜,請各院、通識中心及系所/學程另行轉知所屬教師。
 
ㄧ、申請資訊與流程:
1.申請對象:本校專兼任教師,每學期以申請開授一門「混成課程」為原則
2.實施方式:
教師於次學期18週次課程中,自行規劃28週次實施遠距教學(其中非同步與同步遠距教學各至少1週次),並搭配本校Moodle數位學習平臺進行課程教學
考量修課人數於開學初期仍可能變動,建議遠距教學週次規劃於第5週後實施。
3.授課方式分為二類:

(1)非同步遠距教學(非同步上課並事先錄製教材)
a.教師須預先公告課程單元教學內容(含單元學習目標、單元教材內容、學習時數等),放置於Moodle平臺之對應週次頁面,以引導學生課程學習規劃。
b.教師於當週上課前二日,須上傳每節至少30分鐘之錄影後製教材,其餘時間實施教學評量(如線上測驗及線上作業),且教師需於線上提供簡單回饋、開闢線上討論區進行互動等學習活動或其它相關可呈現學生學習歷程之資料,並放置於Moodle平臺保存其記錄,供日後檢核。
(2)同步遠距教學(即時視訊同步上課)
a.教師透過視訊會議軟體進行線上即時互動教學。
b.授課時須全程錄影,於授課結束後一週內將授課影片上傳至Moodle平臺,供日後檢核。
4.申請流程:
(1)請教師填妥申請相關表件(附件一至三)並由所屬系所及院、通識教育中心彙整課程資料。
(2)經系、院級課程委員會議審查通過後,請於1141114(五)下午5點前,將下列資料完整送至本中心審查:
a.混成課程教學計畫表(請下載最新檔案,如附件一)
b.混成課程著作權切結書(如附件二)
c.混成課程內容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三)
d.混成課程清單(如附件四)
e.系、院級課程委員會議紀錄
5.課程申請檢核重點:請各系所及學院於召開課程委員會會議前,先行檢核授課教師所填寫之「混成課程教學計畫表」,確認是否符合以下規定:
(1)教師是否規劃28週次之遠距教學,其中非同步及同步教學各至少1
(2)教學計畫表中「肆、單元教學內容」之「單元教材內容」所填列課程時數應符合下列規定:
a.非同步遠距教學:須規劃每節至少包含30分鐘之錄影後製教材,其餘時間可安排教學評量(如線上測驗及線上作業等)。
b.同步遠距教學:須規劃每節應符合授課時數規定之即時視訊教學內容。
 
6.資料提交項目與時程:各院資料提交項目與時程如下,並將電子檔寄至makiai520@nhu.edu.tw信箱。

序號 資料名稱 資料型態 提交時間
1 各申請課程之「混成課程教學計畫表」 電子檔(Word)
紙本資料
11/14(五)
下午5點前
2 各申請課程之「混成課程著作權切結書」 □電子檔
紙本資料
3 各申請課程之「混成課程內容授權同意書」 □電子檔
紙本資料
4 混成課程清單 電子檔
□紙本資料
5 系級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電子檔
紙本資料
6 院級課程委員會會議紀錄 電子檔
紙本資料
 
二、課後結案作業
依據「南華大學混成課程實施要點」第五點第三項規定:教師須於當學期期末考週結束後一週內繳交「混成課程成果報告書」。如授課教師未依規定繳交,則取消次一學期混成課程申請資格。
法規依據及課程規劃參考資料
1.相關規則請參閱附加檔案「南華大學混成課程實施要點」(如附件五)。
2.為協助授課教師妥善規劃課程週次,請參閱「南華大學114學年度行事曆(下學期)」(如附件六)。
 
各院資料繳交時程得依院內課程委員會實際召開時間彈性調整,惟最遲不得超過1114(五)截止時間。如需協調或有其他任何問題,亦請與教發中心聯繫(分機1921)
謝謝


 附件一、南華大學混成課程教學計畫表-114年10月版.odt
 附件二、南華大學混成課程著作權切結書-114年10月版.odt
 附件三、南華大學混成課程內容授權同意書-114年10月版.odt
 附件四、114-2混成課程清單.odt
 附件五、南華大學混成課程實施要點-1140923教務會議通過.pdf
 附件六、114學年度行事曆(下學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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