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16
【提升自覺學習成效回饋獎勵】109學年度第1學期南華大學經濟不利學生提升自覺學習成效回饋獎勵申請相關事宜。
各位同學 您好:
 
本校為鼓勵經濟不利學生自發性學習,並且提升學習動機及自覺學習成效特定「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

學習輔導獎助辦法」
(請參考附檔法規)

如有意申請之同學請參閱以下:

一、申請對象:本校經濟不利學生,至學習中心學習或受 Tutor 輔導者皆可提出申請。


補充說明:
學生須先向產職處提出申請至學習中心學習後,即可向教發中心提出自覺學習
成效之申請
(也就是至教發中心進行學習前測)
經施測後,若學生未經產職處錄取為正取生,則建議學生可改為選擇接受Tutor輔導,亦可符合規定。
 
二、實施方式:
1.學生於至學習中心學習或接Tutor輔導前先需至教發中心進行學習前測(116日星期五前)

並於受輔導或參與學習中心學習期間填寫「輔導紀錄」,受輔導或參與學習中心學習後再至教發中心進行學習後測

2.每位學生每學期限申請一科目。
 
三、審查作業:

1.學生請於1091211(星期五)前繳交下列資料:

(1)填寫「各項獎勵申請表」(如附表1)

(2)Tutor輔導紀錄表或自主學習紀錄表(如表2)

(3)照片3-6張。(如表2)

(4)撰寫500字以上之學習心得(如附表3)

(5)授課教師或導師輔導紀錄40字以上(如附表4)

(6)心得分享授權同意書(如表5)

備註:學習心得及照片3-6張,請副本mail至承辦人員備查,謝謝。

2另於110120(星期三)前繳交「學習前後單科成績證明」(即期中及期末考成績,如附表6
四、本中心將依據學生之成績及繳交資料進行審查,獲獎者給予優等獎勵金5000元,甲等獎勵金3000元、乙等獎勵金1500元。
五、獲選之自覺學習成效分享心得須簽署「著作授權同意書」,做為自覺學習典範推廣範本。


 附表1: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各項獎勵申請表.docx 
 附表2: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輔導紀錄及自主學習紀錄表(含照片3-6張).docx 
 附表3: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項目心得.docx 
 附表4: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授課教師或導師輔導紀錄表.docx 
 附表5:自覺學習成效分享心得著作授權同意書.docx 
 附表6: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單科成績證明.docx 
 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辦法-1090224行政會議通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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