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2
【遠距教學試辦】110學年度第2學期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即日起開始申請
110學年度第2學期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即日起開始申請:

1.依據各單位110-2開課鐘點數基數比分配遠距教學試辦之課程數,如下表所示。


單位 鐘點數 110-2各院、中心
鐘點數基數比
110-2各院、中心
分配之課程數
人文學院 788 28.99% 7
社會科學院 284 10.45% 3
科技學院 411 15.12% 4
管理學院 538 19.79% 5
藝術與設計學院 392 14.42% 3
通識教育中心 305 11.22% 3
總計 2718 100.00% 24

2.有關110-2遠距教學試辦課程申請事宜,請詳見說明。
3.授課教師欲申請110-2遠距教學試辦課程者,請填寫「遠距教學試辦課程申請表」(如附件一)、「遠距教學試辦課程著作權切結書」(如附件二)及「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內容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三),並於111年1月6日(星期四)中午前經各開課單位一、二級主管核章後,送至教發中心審查(本中心預計於111年1月13日(四)召開審查會議)。
※110學年度第2學期教學助理分配原則之審查會議訂在110.12.22召開,故教學助理之申請會再另行公告,各院可再一併考量安排。
4.每位教師一學期得申請一門遠距教學試辦課程為原則另考慮開學初修課人數尚可能變動,建議遠距教學試辦週次自第5週起規劃。參與試辦之課程需於該學期18週次課程,擇4-6週次進行線上同步及非同步(至少各兩次)遠距教學方式授課。
5.依據「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實施要點」:如授課教師及遠距教學試辦課程教學助理,未依規定繳交成果報告書等相關資料,則取消次一學期申請之權利。因110-1遠距試辦課程之成果報告繳交期限至111年1月4日(二),本中心將於111年1月5日(三)前提供110-2未繳交成果報告書之名單,請各院及中心助理自行排除名單內之課程。

另為促進遠距教學試辦課程銜接遠距教學課程,補充說明有關110學年度第2學期遠距教學試辦課程申請事宜規範如下:
一、依本中心公告之時程提出申請,其申請規定如下:
1. 申請對象:本校專兼任老師
2. 申請標準:
(1)院或通識共同必修課程。
(2)系所/學程必修課程。
(3)學士班選課人數達40(含)人以上或碩士班選課人數達15人(含)以上之選修課程。
(4)選課人數未達前款規定之選修課程,因授課需求或其它特殊情況者,需經本中心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審查會議審議。
3. 試辦課程實施方式:於每學期18週次中,擇4-6週次實施線上同步及非同步遠距教學(須至少各2週次),並搭配本校數位學習平臺(Moodle)進行課程教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之進行區分為二類:
(1)線上同步遠距教學(即時視訊線上同步上課):透過視訊會議軟體進行線上即時互動教學。授課時須全程錄影及將授課影片上傳至數位學習平臺(Moodle),供日後檢核。
(2)線上非同步遠距教學(線上非同步上課及事先錄製教材):教師於當週上課前二天提供影音、錄製教材、網路資源於數位學習平臺(Moodle)。授課時須提供每學分至少30分鐘之錄影後製教材,其餘時間實施教學評量(如線上測驗及線上作業)且教師需於線上提供簡單回饋、開闢網上討論區進行互動討論等學習活動或其它相關可呈現學生學習歷程之資料,並放置於數位學習平臺(Moodle)保存其記錄,供日後檢核。
(3)遠距試辦週次須將課程單元目標公告於Moodle數位學習平臺之週次,引導學生課程學時之學習規劃。
4. 申請程序:申請試辦之課程,得由教師填妥申請相關表件,經系所、院及通識教育中心主管核章後,於111年1月6日(四)中午前逕送本中心審查,本中心預計於111年1月13日(四)召開審查會議。
二、經審查通過之課程,本中心將另行公告。另課程通過後不得與下列課程重複申請:
1. 配置 A、B、C 類教學助理課程。
2. 服務學習內涵課程。(110-2服務學習內涵課程如附件四)
3. 跨領域學分學程課程。(110-2跨領域學分學程課程如附件五)
4. 各項計畫已配置教學助理之課程。
三、110-2學期將以第一次申請遠距試辦之課程優先,得配予一名遠距教學試辦課程教學助理,以協助授課老師進行遠距教學。教學助理需繳交資料以辦理納保作業,繳交時間將另行公告之。(110-2遠距試辦課程教學助理經費來源為111年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預算補助)
※1.110-2每名助理納保月份為111年3-5月,每月25小時,共75小時
2.每月工讀金之支出為168元*25小時+勞保905元+勞退270元=5,375元
四、110-2遠距試辦課程申請期程如下:
 
權責單位 時間 繳交資料
各院、通識
教育中心
11116()
中午前
請統整每門課程之下列資料逕送本中心審查,不需經過各院及中心之會議:
(1)遠距教學試辦課程申請表(如附件一)
(2)遠距教學試辦課程著作權切結書(如附件二)
(3)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內容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三)
教學發展
中心
111年1月13日(四) 教學發展中心召開110-1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審查會議。
教學發展
中心
111年1月17日(一) 教學發展中心公告各院、通識教育中心110-2遠距教學試辦課程通過名單及繳交相關資料。
授課教師/
教學助理
111年2月23日(三) 請授課教師(或教學助理)繳回遠距教學試辦課程教學助理基本資料表、教學助理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及勞動契約書等相關資料。
 

相關規則請參閱附加檔案「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實施要點」(如附件六)。
以上有關資料繳交或其他問題 請與教發中心-吳佩珊助理(分機1962)聯繫,謝謝。


 附件一、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申請表.odt
 附件二、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著作權切結書.odt
 附件三、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內容授權同意書.odt
 附件四、110-2服務學習內涵課程一覽表.ods
 附件五、跨領域學分學程110年第2學期開課課程名單.odt
 附件六、南華大學遠距教學試辦課程實施要點-1101208教務會議通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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